為了活躍校園文化生活,培養學生良好的審美情趣,提高對自然美、社會美、藝術美的認識和鑑賞美,創造美的能力,為同學們提供一個展示才藝的舞臺。作為每年年末壓軸大戲的校園十佳歌手大賽於2011年10月8日開始報名,現將比賽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賽物件:
全校各班**愛好者
二、參賽要求
1、形式:獨唱;組合唱
2、曲目:所選送歌曲語種,曲風及**形式不限,支援原創歌曲,歌曲內
容要健康、積極向上,以展現中專生良好的精神風貌。
三、報名要求
報名以班級為單位,由文娛委員負責,每天聽通知自己去階梯教室進行表演。
四、比賽安排
1、海選賽:
a) 形式:預賽要求選手清唱,由評委根據選手表現確定進入下一輪次的人員。
b) 評委:黃顯英、譚慶倫、盛進、田柳。
c) 時間地點:比賽根據報名情況分批次進行,具體時間請留意校廣播通知。
d) 錄取人數:預賽共錄取20人進入決賽階段的比賽。
2、決賽:
a) 時間:11月14日(暫定);
b) 地點:學校操場;
c) 形式:參賽選手獨唱歌曲一首,必須有伴奏,伴奏帶由選手個人準備,
以優盤形式在11月13日前交給教務處。獎項設定:根據得分高低評選“十佳歌手”
評分要求:(見附件1)
教務處2011年10月8日
附件1:
十佳歌手評分標準
1.歌曲內容健康,積極向上10分
2.選手衣著大方得體,符合中學生年齡特徵10分
3.對評委、觀眾及其他選手有禮貌,態度謙恭10分
4.選手颱風良好,表現大方,現場應變能力強15分
5.選手音準吐字清晰,普通話標準,不含糊10分
6.唱歌流利有節奏感,與伴奏配合默契15分
7.充滿自信,歌聲洪亮,富有感情15分
8.有自己的風格特色,張揚青春個性10分
9.與觀眾互動積極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