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 校 學術講座開設管理辦法

2023-03-19 04:30:16 字數 2431 閱讀 5780

(試行)

學術講座是營造良好學術氛圍,推動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途徑。為進一步規範學術講座的管理,促進學校學術活動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特制定本辦法。

一、學術講座的範疇

學術講座應與學校各學科緊密聯絡,密切結合學校教育教學、科研以及師生的實際需求。內容充實,具有先進性和時代感,應正確處理好學術性與普及性,科學性和人文性之間的關係,成為師生關注學科前沿,透視社會熱點的重要視窗。

二、學術講座的分類

學術講座按組織舉辦的層面分為福清市級學術講座和校級學術講座。福清市級學術講座是指面向全市師生,由市教師進修學校組織學術講座相關教研室承辦,有關學校配合、共同組織舉辦;校級學術講座,指主要面向學校內部師生的學術講座,由各校組織舉辦。

三、主講人的基本條件

(一)教師要有高度的敬業精神和先進的教育理念;

(二)業務素質高,體現新理念,有較強的指導作用;

(三)有明確的研究目的,並能比較明確的呈現該目的;

(四)課堂教學得到學校公認,或者具有一定的教學特色;

(五)近年來已經承擔過縣級公開課的,必須在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

四、學術講座的計劃與審批

福清市級和校級講座主辦方於講座開設前兩週分別填寫《福清市學校學術講座計劃表》和《福清市市級學術講座計劃表》,包括講座主題和內容、講座專家、講座時間和地點、講座聽眾安排、場地裝置安排和攝影攝像事宜、專家接待和相關費用等,校級報市教師進修學校備案發布後開展活動。福清市級講座由市教師進修學校負責計劃、報批、組織實施。市級講座每學期開設人數不超過30人,校級講座每學期開設人數為:

100人以上學校不超過2人、99人以下學校不超過1人。

五、福清市級學術講座的組織管理

福清市級學術講座的組織工作由市教師進修學校負責。相應的工作包括:

1.準備工作

(1)宣傳。辦公室負責落實學術講座的宣傳工作,若有必要還應邀請新聞單位前來參加講座。

(2)通知。市教師進修學校發文通知講座的主講人、題目、時間、地點、聽眾等,並附主講人簡介。

(3)會場安排。承辦處室負責落實安排場地申請、會場佈置、臺上座牌的擺放、臺下座位的安排以及茶水的準備。

(4)聽眾安排。承辦處室統一組織聽講物件和安排座位。

(5)裝置安裝。網路中心負責會場音響、燈光、話筒、攝像、錄音等裝置的安裝與檢查。

(6)現場保障。技術人員負責提前檢查會場的通風、空調裝置,確保能正常使用。

(7)議程確定。承辦處室負責講座議程的確定。

(8)過程督導。責任處室對以上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2.講座接待工作

一般人員由承辦處室負責接待,專家學者由學校統一安排。

(1)承辦處室負責派人引導聽講物件按規定座位坐好,並保證入口和通道暢通。

(2)保衛人員指揮入場車輛停放,並保證場外安全。

(3)承辦處室協同學校辦公室在會場門外設立來賓迎接處,負責校外來賓的登記和引導。

3.講座期間工作

(1)承辦處室派人負責主講人茶水的**,並保證會場秩序良好。

(2)在整個講座期間,網路中心應有人在場,保證攝像、錄音以及各種設施的正常工作。

(3)講座結束後承辦處室負責清理講座現場。

六、校級學術講座的組織管理

舉辦學校根據講座層次和參加師生的人數全權負責組織,具體由各校參照本辦法落實。市教師進修學校負責檢查和管理。

七、學術講座的時間

每場學術講座的時間控制在90--120分鐘。

八、學術講座的總結工作

(一)學術講座結束後,舉辦方應在一週內完成總結工作,並將《學術講座總結簡表》填好,附上其他書面材料。

(二)學術講座結束後,舉辦方需形成講座報道,在自有的**、媒介上予以釋出。

九、學術講座資料的儲存工作

(一)福清市級學術講座的影像資料(含音訊、**、**等)、講稿、計劃表、總結表等由主辦方在講座完成後交市教師進修學校資料室建立講座檔案。

(二 )校級學術講座的影像資料(含音訊、**、**等)、講稿等由舉辦單位保管,但**、總結、計劃表、總結表應交一份到市教師進修學校存檔。

十、學術講座的費用管理

學術講座費用按福清市**和市教育局有關財務政策規定執行。

十一、實施。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市教師進修學校負責解釋。

附件:一、《福清市(校)級學術講座計劃表》

二、 《福清市(校)級學術講座備案表》

三、《福清市(校)級學術講座總結表》

福清市教師進修學校

2014年6月5日

附件1福清市(校)級學術講座計劃表

舉辦學校(蓋章):

注:講座型別分學術報告、科普知識講座、人文知識講座。

附件2福清市(校)級學術講座備案表

舉辦學校(蓋章編號:

申請日期: 年月日填表人:

附件3福清市(校)級學術講座總結表

舉辦學校(蓋章編號:

填報日期填表人:

(本表由學術講座舉辦單位於講座結束後一週內填報、簽章後,隨有關音像資料、**、底片交教務處備案)